污染土壤治理商机无限 土地管理机制亟待健全

2010-09-19 11:54: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0

近年来,企业搬迁非常普遍,但遗留的污染处置成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就目前来看,尚未有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机制对企业搬迁后的土地污染治理进行有效的规范,“谁污染,谁治理”并未完全践行;相应的污染治理产业还有待培育。

首先,在出让土地时,地方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不全面。开发商在竞拍土地时,并不知道土地的污染情况。如武汉的“毒地”被退事件,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最终向开发商赔偿1.2亿元。相关事件暴露出土地使用管理机制的软肋。

其次,处置责任主体不明。遗留污染处置问题已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已编制完成,四川、江苏等多个地方已制订了相关管理规定,但对于搬迁后的污染处置,鲜有污染者负责的情况,更多的是开发商买单的情况,污染土地治理成本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第三,相关处理技术研发和推广滞后。武汉汽车标准件厂地下埋置的含铬污泥是上世纪80年代留下的,当时缺乏相应处置技术。即便是现在,我国重金属、污染土等处置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不多,产业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适用技术少,处理成本高是这个行业的突出问题。武汉汽标厂地下的17吨含铬污泥处置成本近百万,吨处置成本5万多元;武汉“毒土”事件中,处理成本甚至超过了地块拍卖价格。今年初,专家对苏州某化工厂搬迁后遗留的三四十公顷土地污染,提出了“换土”、“灌水”、“烘干”、“灌蒸汽”和“中和”等治理方案,但无论哪一种,短时间内都难以完成,成本都需要几个亿甚至十多亿。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说明我国污染土地治理市场非常广阔。

环境保护部将重金属污染作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对全国范围的重金属污染源进行排查,此举将为我国重金属、污染土治理行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契机。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尽快推出配套政策,从技术研发、项目审批、资金补偿等方面助推产业发展,以应对越来越多的搬迁后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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